(原标题: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周清玉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周清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周清玉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党性原则,弃守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大肆滥用监督执纪权,搞迷信活动,私藏、阅看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书刊;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反组织原则,大肆干预、插手金融机构职工录用工作,严重破坏选人用人制度;廉洁底线失守,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大肆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搞权色、钱色交易;违规干预插手贷款发放工作,私自留存涉密文件;家风不正,对家属失管失教;将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异化为谋私的工具,执纪违纪,甘于被“围猎”,与不法企业主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融资、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周清玉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周清玉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人物履历2002年至2006年,中国农业银行贵州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2006年至2007年,中国农业银行农业信贷部、小企业部总经理;2007年至2008年,中国农业银行股改办常务副主任,农业信贷部、小企业部总经理;2008年3月至2008年12月,中国农业银行股改办常务副主任;2008年12月至2009年,中国农业银行三农业务总监,股改办常务副主任;2009年至2011年2月,中国农业银行三农业务总监;2011年至2016年8月,国家开发银行纪委书记(期间:2015年担任中央第三巡视组副组长);2016年至2022年7月,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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