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1月24日电 上交所网站24日公布债券纪律处分信息,华宝
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下称华宝证券)被1年内不接受提交的公司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申请文件。
来源:上交所网站 纪律处分决定书显示,经查,华宝证券在从事资产证券化发行承销业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未按照相关规定发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未对业务人员行为进行有效管理,未对业务流程实施有效管控。有关责任人对公司上述行为负有责任,未能审慎勤勉执业。 华宝证券及公司时任副总裁张士松、时任首席风险官、合规总监、总法律顾问惠飞飞、时任投资银行业务总部副总经理曹哲郡、时任资本市场部负责人杨菁、时任投资银行业务总部生态圈企业融资部项目负责人王斌的行为严重违反了相关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行为的性质及情节,上交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 对华宝证券予以1年内不接受其提交的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申请文件的纪律处分; 对时任投资银行业务总部生态圈企业融资部项目负责人王斌予以3年内不接受其签字的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申请文件、信息披露文件的纪律处分; 对时任副总裁张士松,时任首席风险官、合规总监、总法律顾问惠飞飞,时任投资银行业务总部副总经理曹哲郡以及时任资本市场部负责人杨菁予以通报批评。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交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诚信档案。 官网介绍,华宝证券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2002年,注册地上海,注册资本金人民币40亿元。目前经营范围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承销与保荐;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等。(中新经纬APP)
暂时没有评论,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