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1月16日电 16日,深交所向北京左江
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ST左江)下发三季报问询函。
截图来源:公司公告 问询函提到,公司于2023年1月确认合同内容为“DPU芯片”的收入,金额为1261万元。根据公司报备的合同,本次交易的对手方为北京昊天旭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昊天旭辉”),交易内容为400片“NE6000”系列DPU芯片,本次交易合同于2022年12月27日签署,于2023年1月3日即完成交付。 对此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以下事项: 一是说明前述销售的交易背景、昊天旭辉购买相关产品的使用用途、销售单价的制定依据、合同签署5日内即完成交付的合理性,是否具有商业实质。 二是说明昊天旭辉是否为产品终端用户,若否,说明终端客户情况、使用用途,并核实公司、公司董监高、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终端客户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三是说明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DPU芯片销售收入实现情况,主要客户名称、销售金额及使用用途等情况,以及是否与公司董监高、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存在关联关系。 同时深交所要求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问询函提到,2023年6月,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要合同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左江(韶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左江韶关”)与韶关旭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旭辉科技”)庆阳市众源时空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源时空”)签订《三方采购合作协议》,众源时空通过旭辉科技采购左江韶关网络适配设备,合同总金额约5100万元,合同履行期限为四个月。 《三方采购合作协议》显示,众源时空拟通过旭辉科技向左江韶关采购20000套网络适配设备,但未明确约定具体型号、金额和单价以及交付货物期限等相关细节,需旭辉科技与众源时空、旭辉科技与左江韶关分别签订销售合同、采购合同确定。公司向深交所报备了旭辉科技与左江韶关签订的采购合同,明确旭辉科技以5100万元向左江韶关采购数量20000套 2*25G网卡;但公司迄今未能向深交所报备旭辉科技与众源时空签订的销售合同。 此外,公司公告显示,“本次销售的网络适配设备为基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自主研发的可编程网络数据处理芯片开发的高性能服务器网卡”。根据公司报备的合同计算,本次网卡销售单价为单价2550元,而公司2023年1月份DPU芯片销售单价为31525元。 对此深交所要求说明以下事项: 一是核实左江韶关与韶关旭辉签署的采购合同的签订背景,采购合同中约定的20000套 2*25G网卡的需求是否来自众源时空,如是,请报备佐证证据;如否,请说明该采购合同是否具有商业实质。 二是说明截至目前该合同的进展情况、交付情况、收入确认情况,如仍未交付、确认收入,请详细说明原因。 三是明确前述销售网卡搭载芯片是否为公司DPU芯片, 与公司1月份DPU芯片销售单价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若否,公司披露“本次销售的网络适配设备为基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自主研发的可编程网络数据处理芯片”是否存在误导性陈述。 同时深交所要求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问询函提到,深交所在互动易关注到,近期雪球APP上有投资者表示公司近期召开电话会议,并称“庆阳5100万订单将计入年报;公司主业将恢复,2亿存货预计于11月交付并确认收入;芯片业务在手订单2.3亿,11月前交付2亿并预计年内确认收入;保理合同已签,非标问题将解决。” 深交所请公司说明公司是否召开电话会议并表述前述内容,同时核实前述表述是否属实,如是,是否存在其他渠道披露重大信息的情形;如否,请予以澄清。 中新经纬注意到,这是深交所第二次向*ST左江下发三季报问询函,此前在11月4日,深交所曾向*ST左江下发三季报问询函,要求其结合本年度已实现收入、在手订单及当前实施进度、预计确认收入时间和条件等,说明公司2023年是否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0.3.10条第一款涉及终止股票上市交易的风险等。 公开资料显示,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处行业为网络安全行业,成立以来持续专注在信息安全领域相关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公司是信息安全领域的软硬件解决方案提供商与软硬件平台的供应商,主要从事信息安全领域相关的软硬件平台、板卡和芯片的设计、开发、生产与销售。公司销售的主要产品为网络安全全领域的智能硬件主机、自研的安全系列软件和基于可编程数据处理芯片研发的相关产品。 二级市场上,截至16日收盘,*ST左江涨1.91%,报246.44元,总市值251.4亿元。(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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